关于坚持“八个严禁”
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格车辆使用程序,严肃公务用车纪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按照集团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现将加强公务用车安全使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反《集团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超范围申请用车;
二、严禁无派车申请单用车;
三、严禁带故障交接车辆;
四、严禁对车辆问题及交通事故隐瞒不报;
五、严禁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
六、严禁开“特权车”“霸王车”“赌气车”和酒驾醉驾;
七、严禁公车私用、公车学驾、私车公养等;
八、严禁不服从集团办公室统筹管理调度。
对于违反以上“八个严禁”的违规用车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 衡水市建投集团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pdf
集团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