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衡水市委、市政府“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在集团内部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展开、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实际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公司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和谐氛围,为实现集团健康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学军任组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张玉高,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韩石忠,副总经理宋立民任副组长,各牵头部、室、司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张玉高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孙立勇、靳亮亮、武瑞生、侯文盛、尚永乐,负责专项行动日常事务的协调、推动、落实。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缺失、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衡水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严肃问责和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以下3个方面问题:
1、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重大部署要求不重视,安排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着力解决执行集团党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以及重大问题不逐级请示、报告等问题。
2、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严格,党内监督乏力,在处置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问题。
3、维护党的六项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履行监督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二)“八清理”
1、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清理
此项工作主要涉及政府部门简政放权与公司无关。
2、对项目落地难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对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聚焦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审批效率不高,土地、资金及相关配套要素供应不及时承诺条件不兑现,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尽早落地。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
(1)项目审批违规增设前置条件,程序不优化,该并联不并联,未按时限完成审批。
(2)项目选址不科学,实施效率不高;项目单位未经批准违法用地。
(3)财政投资评审用时长,资金拨付环节多,影响资金拨付进度。银企对接不到位,项目融资难。
3、对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集团内部存在的政事、政企(事企)、政会不分,职责不清、管理不严、违规兼职、权力寻租等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管理、优化环境。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政企(事企)不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到企业兼职;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事业单位对所属企业投资收效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4、对落实治霾措施不力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围绕省、市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制度措施不健全、工作执行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完成任务疲于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重点解决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工地、道路扬尘、露天堆放、渣土车辆等管控措施执行不严格,管控责任缺失、管理缺位。
5、对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
此项工作主要涉及政府指定的扶贫单位和部门与公司无关。
6、对招投标不规范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对2016年7月以来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重点解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违规招标、定标、签订合同,专家违规评标,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
7、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未按规定审批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问题,以及超标准超范围支出问题,切实严肃财经纪律。重点解决2个问题:
(1)设立“小金库”问题。利用收费、摊派设立“小金库”;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等各项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2)其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8、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讲政治守纪律、强担当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重点解决6个方面问题:
(1)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有权任性、毫不收敛,玩忽职守、工作消极,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没有及时处置,不严格执行事故预防、风险处置、应急管控制度和措施,事件、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2)纪律涣散,不守规章。遇到问题推诿扯皮,简单粗暴;松弛懒散、不干正事,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务正业。
(3)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热衷于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甚至“闯红灯”,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搞变通。
(4)回避矛盾、充当“好人”。事业心不强,遇到问题喜欢绕
着走,遇到困难不敢较真碰硬,主动为组织分忧的少,推脱责任的时候多,搞选择性办事,容易办的就办,不容易办的能拖则拖。
(5)能力不足、效率低下。对本职工作不熟、情况不明、业务不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积累,在工作上缺乏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碌碌无为,难以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迟迟打不开局面。
(6)眼高手低、贪图安逸。工作不尽心尽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熬年头、混日子”,甚至“宁可不做事,但不能做错事”,在工作上按部就班、得过且过。
三、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17年5月开始至2017年11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5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作出安排部署。
(二)全面清理、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对管理范围内需要清理的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发现一件、登记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能够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
(三)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7至9月)。坚持谁的问题谁整改,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清理出来的问题整改到位。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对清理出来的问题挂账督办、限期改正。
(四)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同步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建制度,创新机制堵漏洞。要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进一步优化企业环境、深入推进公司良性发展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有关牵头组织、个人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敢担当善作为。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部室司负责同志要积极负责、密切配合,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坚持标本兼治。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围绕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三)坚持分类处置。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坚持宽严相济,对自查自纠主动清理并积极整改的,要依纪依规减轻或从轻处理;对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正确区分问题的性质和实际情形,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保护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客观地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敢于担当、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要通报表扬;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推进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衡水市建投集团办公室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