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位置导航: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1-11-05 15:35:00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为做好我集团负责的滏阳路(南外环)改造提升项目的各项招标采购工作,确保该项目顺利建设完成,我集团拟择优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择原则

    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

    二、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的条件

    1、代理机构需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的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代理机构在衡水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人员。

    3、招标代理机构已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三、资料报送要求

    参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交易中心备案情况证明材料、近三年的相关业绩情况、该项目招标方案。

    四、选定程序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由集团采购小组进行综合评定,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程序由集团纪委全过程监督。

    五、报名方式

   本次选取工作只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1月7日24:00,报名邮箱:shsh_0521@qq.com,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