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教育引导集团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和网络空间安全,预防集团干部职工因使用网络社交媒体行为不当而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后果,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对全体干部职工使用微信行为进行规范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省委决定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不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的秘密。
三、不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
四、不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
五、不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以及与自身身份不相符的推销、推广活动。
六、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
七、不传播迷信信息和从事迷信活动。
八、不利用微信群进行拉票贿选,编织“关系网”,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等。
九、不公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对领导、同事及他人品头论足、传闲话,以及对所从事工作发牢骚,传播负能量。
十、不发布其他不当言论。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司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干部职工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管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自觉规范个人言行。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对网络行为失范的党员干部敢抓敢管,坚决纠正。对干部职工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4日